• 索 引 号:370481/2022-0034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07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修复管理,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修复质量,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畅通,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2018)、《山东省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37/T 5142-2019)等法律法规及专业规范,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养护过程中仍然存在修复道路质量不高、“反复开挖”等问题,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事后监管手段,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存在缺位。针对以上问题,必须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

二、关于《意见》的起草过程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调查摸底、会议座谈、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的实施意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就如何完善《意见》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说明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方联动、责任追溯工作机制,加强各类市政工程建设的统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管理,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城市道路修复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严格控制道路占用、挖掘。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人应当持规划批准文件和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向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在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进行挖掘。二是严格修复质量管理。沟槽回填及路面修复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2018)、《山东省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37/T 5142-2019)等相关标准三是规范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专业规范要求。除应急施工外,经批准占用道路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并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安全警示等标志,采取喷淋系统等抑尘措施四是规范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的征收与使用。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1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1〕17号)等规定执行。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的修复。

(三)提出了有关要求。一是压实责任。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管理工作依法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财政部门依据职责统筹管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以及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的资金保障工作。市行政审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城乡水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市政工程审批监督制度,强化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以及占用挖掘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发放行政许可,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和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引发市民投诉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执法。挖掘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证件明确要求的区域和期限实施城市道路挖掘。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乱挖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意见》还另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

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首席解读顾问:崔跃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9560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