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283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二、文件制定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枣政发〔2022〕5号)
三、文件出台目的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四、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省、市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书面2次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后,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滕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同意。
五、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3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66项,共涉及市审批服务局和26个市级主管部门单位。
(一)构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梳理上级设定、本行政区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行政区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2022年10月底前,各实施部门要联合主管部门根据清单事项,对接枣庄市级主管部门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实施规范完成后实施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11月底前,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对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在相关平台和场所及时更新,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运用。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职责,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程序,实时更新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三)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落地、发挥实效。二是做好工作衔接。各主管部门与实施机关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有效沟通对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合理规范运行。要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清单和实施规范学习培训,强化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政策解读。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实施变相许可、落实清单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本文件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解 读 人:孙 磊
政策咨询电话:0632-588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