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273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规程》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规程》
2022年8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滕政发〔2022〕12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结多年来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经验和做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 》。《工作规程》是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际制定,为确保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合法性而制定。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等行政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
三、制定过程
2022年6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科室骨干成立起草小组,于8月1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对文件制定前进行了评估,并再次征求了有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听取政府职能部门及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状。在学习借鉴周边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滕州实际,起草了《工作规程(草稿)》,按照程序征求市直各部门的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规程(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多次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商,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工作规程》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研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同意,于2022年8月29日公布。
四、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共五部分,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体制、工作程序、有效期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重点如下:
1、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适用本规程。
2、 基本原则: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3、 工作体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范围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明确规定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范围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为统筹协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是政府可成立项目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4 工作程序: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实施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处理程序、形成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房屋的评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申请司法强制拆除、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五、涉及范围
《工作规程》主要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程序。
六、执行标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七、政策亮点,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
《工作规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我们滕州征收工作的实际,对政府启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程序、体制、原则政策明确规定。在征收启动中注重公共利益需要的审查和认定。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首席咨询顾问:王长东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7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