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227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滕政办发〔202218,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19年,国务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编制、作出和调整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202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明确由市司法局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请市政府集体审议。编制《目录》既是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动作,也是提升政府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十分必要。

二、 决策依据

20226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7月3日,滕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对上报的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研究论证,并与上报单位沟通,全部纳入《目录(送审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7月31日,《目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

三、 主要内容/重要举措/目标任务

主要滕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滕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具体承办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3单位

四、 涉及范围

主要涉及承办单位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在制定滕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滕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相关政策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

五、 执行标准

《通知》是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

七、政策亮点、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司法

首席解读顾问:韩善忠

政策咨询电话:551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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