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227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滕政办发〔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19年,国务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目录编制、作出和调整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202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明确由市司法局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请市政府集体审议。编制《目录》既是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动作,也是提升政府决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十分必要。
二、 决策依据
2022年6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7月3日,滕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公布滕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对上报的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研究论证,并与上报单位沟通,全部纳入《目录(送审稿)》。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7月31日,《目录(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知》。
三、 主要内容/重要举措/目标任务
主要是滕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滕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具体承办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
四、 涉及范围
主要涉及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在制定滕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滕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滕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相关政策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
五、 执行标准
《通知》是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滕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
七、政策亮点、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司法局
首席解读顾问:韩善忠
政策咨询电话:551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