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444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7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7月07日
  • 标  题:【简明问答】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一、《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出台背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年4月29日,鲁政办字〔2021〕46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枣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1年6月24日,枣政办字〔2021〕34号)。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滕州市也应当成立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滕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出台依据?

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

(二)山东省和枣庄市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山东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书坚任组长,副省长孙继业、范华平等六位领导为副组长、15个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枣庄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孙起生、副市长(公安局长)宋丙干等六位领导为副组长、15个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未成年人保护主要内容?

答: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四、未成年人保护涉及范围

答:滕州市范围内未成年人

五、其他内容

解读机关:滕州市民政局

人:李庆文

政策咨询电话:582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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