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7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5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5月24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加强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畜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根据依据《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的“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政策方针,为确保将生猪生产恢复到2017年水平。结合我市生猪养殖的实际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农牧发〔2019〕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8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生猪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2021年5月17日,征求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滕州调查队、市综合考核事务中心等方案涉及的6家单位意见建议,落实财政奖励政策,没有其他反馈意见。形成了《关于加强生猪生产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结合滕州实际,制定3大项8小项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生猪稳产保供列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畜牧业最大的民心工程和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今年生猪稳产保供的任务目标是:到年底完成存栏34.2万头、出栏52.4万头生猪。1、加快现有猪场恢复生产。2、全力加快已签约落地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进度。3、全面完成新建、改扩建万头养猪场建设任务。4、推动统计指标有效衔接。5、加强疫情防控和污染治理。
三、强化考核奖惩。年内完成新建或改扩建1处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建设任务的,奖励所在镇街10万元;加大招商力度,新增万头猪场奖励10万元。
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猪稳产保供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