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2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6月24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做好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精准定向赋权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精准定向赋权工作的通知》
6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精准定向赋权工作的通知》(滕政办发〔2021〕1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扩大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激发镇域发展活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扩权强镇”改革,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按需定供、能放即放”原则,对我市16个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21项政务服务事项,赋予各镇政府实施。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滕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
三、出台目的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扩权强镇”改革,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谋划,整合基层审批服务力量、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按照“依法依规、权责一致、按需定供、能放即放”原则,对我市16个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21项政务服务事项,赋予各镇政府实施。
五、事项下放方式
一是直接下放事项(共5项)。由各镇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直接承接,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服务窗口前移事项(共2项)。各镇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服务大厅设置专门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由收取部门负责转递市直部门审核办理。
三是委托下放事项(共14项)。由市直相关部门与各镇政府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范围及权利义务,下放各镇办理。
六、工作要求
切实做好事项下放,强化沟通与承接下放,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承接能力;切实做好事项承接,各镇要主动与市直有关单位做好对接,尽快建立承接转运、监督考核、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切实做好流程精简,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切实做好受理申请,严格执行“就近办”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做好下放事项的宣传解读工作;切实做好督导检查,承接落实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建设工作考核,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政策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解 读 人:孙 磊
政策咨询电话:0632-588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