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9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推进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推进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旧小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家、省、市提出打造色物业其中对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齐鲁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住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党建引领“满意物业、温馨家园”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各地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体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级安排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出台过程

为高质量起草《实施意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和枣庄市关于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系列文件精神,深入研究了级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对我市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结合我实际,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按程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部分。第一部分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明确了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4项具体标准,提出全须完成100个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任务。第二部分,实施程序,明确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推进专业化物业管理等的具体程序。三部分,实施方式,分为直接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鼓励“以新带旧”、“以大带小”等方式接管老旧小区,提倡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接管,明确托底保障等4种方式推进。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推行激励扶持政策等3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支持措施

四、其他事项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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