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92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5月20日
- 标 题:【市领导解读】滕州市副市长王涛解读《2021年滕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市领导解读】滕州市副市长王涛解读《2021年滕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老旧小区各类配套设施,将老旧小区努力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住区,切实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滕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1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山东省、枣庄市分别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特别是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2、《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
3、《枣庄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20】18号。
4、《枣庄市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枣政办字【2021】15号。
三、起草过程
为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和枣庄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系列文件精神,对我市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申报,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拟改造项目及改造时序,拟定了《2021年滕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按程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最终出台本《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及重要举措
滕州市老旧小区相关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个类别,基础类包括房屋修缮、雨污管网改造、道路更新、公共照明、环卫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完善类包括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机动车停车位等;提升类需结合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本着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要求实施改造。
第一部分,明确了改造模式,即:一是由委托的国有企业直接组织实施;二是委托的国有企业与引进的社会资本企业合作,联合成立运营公司,结合我市实际,探索采用“4+N模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第二部分,明确了改造资金来源,制定了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专营单位出资、业主出资、社会资本出资、政策性贷款、资金不足部分市财政承担等七项资金保障措施。第三部分,明确了实施步骤。分为调查摸底、全面开工、竣工验收等五个阶段推进,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第四部分,确定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违章建筑拆除力度、专营设施同步实施改造、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几个方面细化了工作推进保障措施。
五、涉及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计划对赵王河片区等7个片区共54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改造总户数约2万户,改造面积约190万平方米。
六、执行标准
1、《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鲁建房字【2020】18号
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建房字【2021】7号
七、特色化改造
结合滕州实际,积极探索“4+N模式”(大片区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4种改造模式),滕州率先在全市采用EPC模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引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营等,激活老旧小区造血功能,实现收支平衡、良性发展。我们结合各小区特点,对前进片区项目重点打造党建引领服务于民的多功能红色社区、传承中华文化的品质社区;杏坛片区重点打造社区老年日间照料和完善便民功能的便民社区。利用现状房屋和小区公共空间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其它配套设施、增加停车设施等更新改造项目,上述情况的可参照执行。
八、其他内容
解读机关: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王涛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7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