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17
  • 主题分类: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31日
  • 标  题:2020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滕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两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1.重点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下大力气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弘扬滕州文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继续做好扶贫脱困、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各〉和市扶贫办、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2.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高考综合改革、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等信息公开。(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落实)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公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负责落实)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品牌发布机制,讲好品牌故事。(市卫生健康、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

3.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企业。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7月底前各级统一发布证明事项清单。(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4.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反对搞庸俗化解读,要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解读,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5.推进决策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公开平台,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6.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及时公布各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规范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及时公布各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规范市县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7.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政府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8.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指导镇(街)政府(办事处)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负责落实)

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0.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学习《条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善于学习和使用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权力运用的边界和方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推行行政机关协商办理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减少群众申请次数。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1.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加强信息化手段、新技术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2.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3.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继续依托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滕州经验”专栏,加大经验交流力度。(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4.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15.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6.强化定密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做好定密管理,规范定密程序,严格履行定密程序,切实落实依法定密。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1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整合力量,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8.完善制度规范。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各级各部门要按年度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完善各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各〉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19.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目,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并在本镇(街)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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