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02
  • 主题分类: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标  题: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市政府常务会议2020 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20〕12 号),市政府公布的2020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六项:

一、滕州市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滕州市供水中心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滕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五、滕州市垃圾处理费征收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滕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经承办单位申请,决定:“滕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滕州市供水中心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滕州市垃圾处理费征收价格调整”不再作为2020 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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