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003
- 主题分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3月09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系列】 滕州市交通局局长解读《滕州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系列】 滕州市交通局局长解读《滕州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
《滕州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已于2020年3月3日印发。
方案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方案制定的依据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19〕40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
任务目标是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在已完成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的基础上,硬化剩余通户道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实施范围是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剩余行政村全部实施通户道路硬化。全市主要涉及17镇、1039个行政村,重点实施各镇前期统计上报的有需求户的道路硬化,初步确定实施通户道路硬化村庄156个,硬化通户道路里程约302.58公里。
进度计划是全面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按行政村数量,下同),其中: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建设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2月底前组织开展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建设的标准是按照《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市采用三种技术标准,有条件的村采用1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具备大型机械施工条件的也可采用3厘米沥青路面+16厘米稳定碎石类基层;经济条件稍差的村可采用普通灰砂砖路面;经济实力弱的村可采用砂石路面(风化砂和碎石混合料等)。路面类型的选取应充分听取群众意愿。
奖补标准是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通户道路建设,对实施的建设项目按面积进行奖补,采用不低于15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或3厘米沥青路面+16厘米稳定碎石类基层的每平方米奖补60元;采用普通灰砂砖路面的每平方米奖补35元;采用砂石路面的每平方米奖补13元。
项目建设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投资浪费。路面类型选取应充分考虑群众意愿,调动好涉及村、涉及户积极性,增加群众参与度,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群众群策群力、互帮互助。对于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管”的规范管理模式,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建设方案,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村民采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项目验收工作一律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验收合格后镇、村要按照权属做好道路的日常维护管理。
项目管理依托市农村道路“户户通”建设工程指挥部加强对通户道路硬化工程的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牵头指导、协调调度的职能,做好项目日常巡查、管理及数据统计工作。市财政局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各镇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奖补资金至各镇财政,由各镇负责支付使用,各镇必须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指挥部办公室管理、第三方审计等产生的费用,在市财政奖补资金中另行单独列支。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将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考核等措施,切实把工作方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