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86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和管理工作,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依据《枣庄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滕州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根据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需要,市民政局在调查摸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滕州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并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了《滕州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滕州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实施细则》(代拟稿)共分五个部分及两个附件,分别为:一、适用范围,二、配建要求,三、配建程序,四、移交及运营管理,五、其它要求;附件一、滕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移交协议书,附件二、移交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