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335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滕州经验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4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4月26日
- 标 题:滕州市以政务公开助推河湖长制落实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以政务公开助推河湖长制落实
今年以来,滕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第5号总河长令,以公开促落实,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以政务公开助推河湖长制全面见实效,逐步实现宜游能游、人水和谐,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全方位公开总河长令,促进任务落实。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发至15位市级河长、147位镇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明确提出围绕“系统治理、农村河湖整治、巡查监管、打造幸福河湖”四个方面,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努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创新搭建服务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度。调整充实1032名河湖长并对120块河湖长制公示牌进行了重新制作安装。推行信息化巡河、问题网上交办新模式,今年以来,各级河长使用手机APP有效巡河1494次,即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涉河问题8项,市长信箱水环境问题3件,全部交由河长、湖长办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回访满意率达100%。

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强化过程监督。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执法排查,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自查自纠,坚决遏制“四乱”增量,全力清除“四乱”存量,努力巩固和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对小冯河、小清河铁路桥下游至级索赵坡段进行排查,共发现河道“四乱”突出问题102处,责令涉及镇街限期完成了清理整改。

推进管护范围划界,即时公开公告。投入财政资金1063万元,先后完成了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30条河流,以及1平方公里以上的29座水库及7条干渠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埋设了界桩。对于河湖管护范围划界即时进行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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