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205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3月06日
- 标 题:【文字解读】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2020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到2030年,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结合滕州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的筒子》(鲁政发〔2020〕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2号)要求,结合中央、省、市农业农村会议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18日通过政府办公平台向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城乡水务局等43个市直部门征求了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采纳了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到2030年,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结合滕州实际,制定6大项20小项实施意见。
一是突出优势产业,推进高质量发展。(一)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总产量保持在78万吨左右。(二)推进生猪稳产保供,确保2020年年底生猪生产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三)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四)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二是深化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五)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到2025年,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六)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和示范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规模适度的田园综合体。(七)提升乡村服务业,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三是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增长。(八)提升耕地质量,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九)推进种养循环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十)提升农产品质量品牌。重点培育一批果菜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四是强化创新驱动,打造乡村产业科技支撑。(十一)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十二)深化农技推广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提高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十三)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争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争创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镇村。
五是培强产业主体,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十四)构筑乡村产业平台,促进市、镇、村联动发展,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兴旺。(十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十六)培强乡土人才,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产业带头人。
六是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十七)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十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形成“政策性保险引导、商业性保险补充”的农业保险格局。(十九)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二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对工商资本新增投资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照标准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