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780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9年08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8月22日
- 标 题: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 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 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滕州市自然资源局为加大对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新颁布的《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我市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保护工作,督促各镇(街)、有关单位、企业、古树名木所有权益单位、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保护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并让广大市民了解掌握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按照《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滕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由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新颁布的《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精神,就围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保护森林资源,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重要方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印发了《通知》。
三、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古树名木保护原则、加强病虫害防治、设置围栏保护、规范保护措施、做好防旱、防冻、防火等工作五个方面对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附有《滕州市古树名木登记表》,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要求、责任单位位置级别、保护防范措施。
(一)加大对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新颁布的《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掌握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二)加强病虫害防治。古树年老衰弱易受虫害侵蚀。坚持以预防为主、结合防治的方针,推广低毒无公害的药物农药防治技术。
(三)设置围栏保护。所有古树名木都要设置围栏,按照保护级别设置保护范围。
(四)规范保护设施。根据古树名木的长势情况和地理位置,需要设置支架保护的要设置坚固的保护支架,安装避雷装置、排水设施等保护措施。
(五)做好防旱、防冻、防火等工作。视天气雨水情况,适时进行浇水、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