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944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 标 题:滕州市林业局关于滕州市2018年雨季造林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文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林业局关于滕州市2018年雨季造林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文件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分类经营、突出重点、注重规模、打造精品、强化标准、严格验收的原则,为深入推进绿色城镇、绿色乡村、绿色青山、绿色交通干线“四绿”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荒山造林面积,实现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基础。
二、《通知》出台的依据
根据滕发[2018]11号文件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防护林项目作业设计,2017、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防护林项目作业设计,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
三、《通知》出台的目的
大力实施“四绿”工程,全面推进雨季造林工作的开展,确保全面完成全年造林绿化及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实现《滕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目标。
四、《通知》出台的意义
实施2016年长防林补植提升,2017、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长防林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荒山造林11404亩。对市级重点工程、镇街精品工程以及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中抚育方式为补植的项目区进行再补植、再提升,同时围绕国家森林城市检查验收现场、线路进行集中攻坚,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
1、明确雨季造林任务目标
明确各项目镇2018年长防林、2017年长防林、2016年长防林项目任务等雨季造林任务。
2、明确雨季造林建设标准
从整地、树种选择、栽植步骤等方面明确造林标准,同时并要求各镇对“四绿”工程及其他市级重点工程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各小班造林情况,对未完成造林任务或造林成活率低于90%的必须进行补植补造并清除枯死树木。
3、明确雨季造林实施步骤
从组织实施、造林准备、造林实施、检查验收等几方面明确2018年雨季造林的实施步骤,督促各项目镇提前签订造林合同,做好苗木准备,以便抓住雨季造林有利时机。
六、《通知》落实的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镇街要根据滕发[2018]11号文件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对照春季完成任务情况,认真制定本单位雨季造林工作计划,筹措资金、落实地块、定购苗木、确定工程队,确保完成全年创森任务。对2017、2018年度市统一招标实施的长防林,各项目镇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督职责,搞好技术指导和协调,适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2016年度长防林,要认真做好补植补造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创新机制,提高造林成效。各镇要积极探索造林新机制,探索建立镇属营造林专业工程队(合作社),鼓励企业或大户投资造林绿化。大力推行工程造林,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建造林专业队伍、统一供应苗木、统一整地栽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抚育管护、统一验收奖惩等措施,扎实开展雨季造林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市创森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雨季造林进度、质量进行现场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任务落实和重点工程的造林完成情况、造林组织形式、苗木准备情况、工作特色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督查情况和造林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