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788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标 题: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安滕州”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解读文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安滕州”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解读文件
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食安滕州”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滕政办发〔2018〕59号,以下简称《计划》),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食安滕州”品牌建设行动。打造“食安滕州”整体品牌,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强决心,对于加强正面引领,提振公众消费信心,加快提升我市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现将《计划》解读如下:
一、计划提出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加快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提升全省食品产业品牌形象,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3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食安枣庄”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7〕14号),为贯彻落实党省委、省政府、枣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滕州实际,滕州市政府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计划出台的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35号)
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食安枣庄”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7〕14号)
三、计划出台的目的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实现品牌数量持续增加、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公众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努力打造滕州食品安全整体形象,促进全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四、计划实施的原则
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理念和首要前提,坚持正向引领,强化扶优汰劣,提振消费信心。
1.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策供给,为“食安滕州”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2.坚持严控严防,产管并重。实施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防,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可追溯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坚持质量为基,诚信为本。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夯实产品质量基础。加快完善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4.坚持多元参与,社会共建。凝聚社会共识,统筹行业、企业和个人多个层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
五、计划实施的目标
坚持“点线面”立体化推进,在持续开展品牌引领行动基础上,完善创建标准,树立示范标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进行推广,巩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现增点、连线、扩面,打造品牌方阵。到2020年,完成以下创建目标:
(一)食用农产品领域。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每年创建“食安滕州”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10家、畜禽养殖示范基地10家、无公害果品示范基地10家、水产养殖示范基地5家,稳步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二)食品生产领域。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的龙头骨干企业;25%以上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创建为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发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食品老字号与传统品牌,打造一批新兴品牌产品;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GB/T22000或HACCP认证比例提升10%,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认证比例达到95%以上。每年创建“食安滕州”食品生产示范企业50家。
(三)食品流通领域。3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供应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商场、超市、市场、供应商,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的批发市场)创建为“食安滕州”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北辛、龙泉、荆河街道每年各创建20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其余镇街每年各创建5户以上食品经营示范店。规划指导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物流中心或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重要商品储备设施。每年创建2家食品安全农贸市场。
(四)餐饮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品牌优势明显、域外扩张较快的知名大型餐饮企业;打造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便民的大众餐饮连锁企业;创建特色鲜明的示范街区和一批示范店。挖掘、保护和发展一批餐饮老字号和风味名吃。全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每年创建1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北辛、龙泉、荆河街道每年各创建2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其余镇街每年各创建5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市每年创建2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10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企事业食堂。
六、计划落实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安滕州”品牌建设行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财税、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三)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食安滕州”品牌建设行动,全力打造滕州食品品牌整体形象。
(四)严格督查评估。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督导检查机制,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