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788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标 题: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文件
- 效力状态:失效
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文件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当前,居民在外餐饮消费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关系千家万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4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9号)、枣庄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7〕72号),这是目前对餐饮业最全面的指导性文件,围绕着餐饮业的质量提升、监督管理、服务、发展、布局等做出了规划性的指导。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枣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滕州实际,滕州市政府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14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9号)
4、枣庄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7〕72号)
三、《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全面提升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源头监管、全程监管、风险监管、依法监管、综合监管、创新监管、智慧监管,严把食品安全每一道关口,助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为抓手,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做到源头可控、问题可溯、责任可查,加快推进“食安山东”“食安枣庄”“食安滕州”建设,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让群众吃得放心、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求相适应,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市。
(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力争达到80%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经营店标准化经营基本达到100%。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5%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
(三)规模以上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验室,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和食品安全自查落实率均达到100%。大中型商超重点食用农产品基地直采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基本消除“三无”食品。
(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良好)以上达到100%,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100%。
(五)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六)“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同类农产品产地面积的比例达到65%以上。“食安滕州”品牌建设完成1200家。
六、《实施意见》落实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同责,实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协同推进的整体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食品安全等相关资金,保障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落实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四有”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智慧监管、应急处置和基层监管能力等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制度保障。推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完善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引导企业制定完善企业标准。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着力实现上下游食品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执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规范自律和引导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加强考核评估和问责。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纳入食品安全考核指标体系和对各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