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3233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29日
- 标 题:滕州市物价局关于《2018年滕州市春季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文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物价局关于《2018年滕州市春季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文件
2018年3月28日,滕州市政府办印发了《2018年滕州市春季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春季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
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公开公平、统筹协调、稳步发展”的原则,以及“保基本、抓重点、稳供给”的工作思路,以保障马铃薯市场价格为突破口,为我市薯农提供市场价格风险保障的政策性保险。
二、哪些人群可以投保
2018年春季滕州市境内种植马铃薯的薯农均可参保。
三、保险价格和期间
目标价格:一期马铃薯0.88元/斤;二期马铃薯 0.6元/斤。
保险期间:一期马铃薯从2018年5月4日至5月28日,二期马铃薯从2018年6月1日至6月25日(如天气异常导致集中上市期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调整)
四、需缴纳多少保费
2018年春季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保险金额为1200元/亩,保费为84元/亩,保险费率为7%。薯农只需缴纳保费的40%(即33.6元),其余60%由政府补贴。
五、出险条件
保险期间马铃薯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对跌幅部分进行相应赔付;实际价格高于或等于目标价格时,保险公司不赔付。
实际价格为全市平均价格,而非薯农本人销售价格,该价格通过设置监测点采集计算平均数得来。实际价格计算方法为:监测期内,所有监测点当日马铃薯净地成交价之和除以有效点数计算出净地平均价、所有监测点当日通货成交价格之和除以有效点数计算得出通货平均价,将当日净地平均价和通货平均价求和除以2得出当日全市马铃薯均价,由市物价局上报上级物价部门并于次日进行公示。保险期内物价部门发布的马铃薯均价之和除以有效发布次数为马铃薯实际价格。
六、如何赔付
一旦出险,按照公式计算理赔金额: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目标价格(元/斤)-实际价格(元/斤)]/目标价格(元/斤)}
七、如何参保
薯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保,各级各部门不得强制其参保。薯农必须在地块所在村(居)统一投保,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手续,不得跨村投保,不得联保,不得以合作社形式进行投保。
保险公司应确保薯农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薯农投保,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各保险公司应依法严格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
八、保险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8家保险公司具备农业保险资质,并自愿承保。各公司按照承办区域开展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