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2995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27日
- 标 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是全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2018年初视察中心大厅时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进驻大厅窗口单位管理和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管理的指示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管办)领导先后赴浙江绍兴、柯桥、慈溪政务服务中心实地学习考察,借鉴其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征求了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含理顺政务服务管理机制、明确政务服务机构设置、加强政务服务运行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强化措施完善监督考评、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配合联动加强工作协同八个部分。可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明确市政管办是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规定凡是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都应纳入市政管办管理,市政管办负责对驻厅窗口全体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年终考评。
二是明确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社服务分中心、民政服务分中心、教育服务分中心、残联服务分中心,4个“分中心”。4个“分中心”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和考核,市政管办定期对“分中心”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年终评先树优等。“分中心”独立运行,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运行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政务公开、统一网络建设、统一考核评议。管理实行“六项制度”,即:日常检查制度、运行报告制度、月度例会制度、效能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联合培训制度。
三是明确市政管办作为市政府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等工作,定期通报运行情况。同时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建设标准(“六统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服务制度、队伍建设、考勤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村(居)便民服务站的名称、职责、标准(“九个一”)作出了规定。
此外,根据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起草了《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办法》、《滕州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和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健全覆盖全市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提升为民办事水平。
三、适用范围
(一)市政务服务分中心。是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之外,事项未进驻大厅,在外集中办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综合办事机构和场所。目前包括人社、民政、教育、残联4个政务服务分中心。
(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窗口式办公场所。
四、实施时间
2018年3月27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
本文由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读。具体解读人: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张金涛,电话:0632—508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