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043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8年01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1月15日
- 标 题:滕州市安监局解读《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安监局解读《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滕政发〔2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指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抓手,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枣庄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对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细化:分为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各镇街控制指标、有关部门控制指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控制指标、行业主管部门控制指标等五项指标任务。
《通知》对考核奖惩进行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关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个案通报的意见》(滕安发〔2014〕1号)和《滕州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滕发〔2017〕48号)的要求,对各镇街、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督查、通报和警告。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省、枣庄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快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强化网格化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不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