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市政府召开第18届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第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重点项目推进管理、新兴北路区域改造建设、在解决“大班额”项目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环卫车队选址搬迁、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丁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涛,市委常委、副市长邹美帅,副市长李洪波、刘新、康凤霞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文强在听取发言后讲话。他说,当前,各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协调推进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调度分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措施。要突出工作重点,着重抓好道路清洗保洁、城区烧烤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区储煤场综合整治等关键问题。要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通过宣传曝光一批环保问题,营造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要严格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加大通报力度。
刘文强指出,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是落实中央、省、市各级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注重上下衔接、措施配套,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刘文强指出,重点项目是带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重视项目建设过程,更要重视项目的后续管理,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包装策划、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工作推进,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强政策信息收集研究,建立上级政策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做好各项政策争取工作。
刘文强指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现实需要。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坚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服务效能建设,防止不作为、慢作为,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龚正代省长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在守法上严格自律,从严约束自己,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切实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对新兴北路区域改造建设、在解决“大班额”项目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环卫车队选址搬迁等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