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政任〔2016〕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接中共枣庄市委枣委〔2016〕155、156号文件通知:
丁 伟同志任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马 冀同志任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列副主任第一位);
闵祥寨同志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韩业河同志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宗伟同志不再担任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郭传伟同志不再担任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马 冀同志不再担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聂 奇同志不再担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原副县级级别不变)。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