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6-00042
  • 主题分类: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16年02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6年02月09日
  • 标  题: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工作的通知

滕政办发〔2016〕8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微博、微信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加速发展,带来了舆论格局的深刻变化。政务微博、微信是新媒体中政务信息发布并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发布信息及时,受众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社会动员能力强,适应群众快捷接受信息的新形势,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在继续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这一新兴媒介形式,对于更好地宣传党的政策、政府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形成建设幸福滕州的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开通运行工作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准确把握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的功能定位,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开通运行工作。

(一)开设层级。按照省、市开设政务微博、微信的有关要求,我市政务微博、微信拟设定为二个层级,做到市级和镇街、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全覆盖。第一层级: 滕州市政务微博、微信,第二层级: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以滕州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微信为龙头,在“新浪”“腾讯”开通运行政务微博、微信,共同建设政务微博、微信群“滕州发布”。 

(二)开设时间。20146月,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开通了“滕州市人民政府”的腾讯微博和微信号为“tzsrmzf的政务微信。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016年131日前认证开通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微博、微信。开通后,于201625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微博、微信名称、分管领导、运维机构及联系方式、链接地址等信息分别报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邮箱:tzwlgl@163.com,电话:5888101)和市信息化服务中心(邮箱:tzxxh638@163.com ,电话: 5888998)备案,同时将备案信息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箱:tzsxxgk@163.com,电话:5513369)。 

(三)发布内容。市级政务微博、微信主要发布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突发事件、媒体事件,媒体、网民关注的我市社会热点问题,需向社会通报的有关情况,适时适度发布人文、生活、服务类信息,与网民良性互动。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微博、微信以发布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信息为主,及时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社会关切。特别是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文化、卫计、食药、环保、安监、城管、质检、工商、供电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单位,要主动发声,及时通报、科学回应有关社会热点敏感问题。

(四)发布形式。采取及时发布和定期发布相结合的方式。政务信息、新闻信息即时发布,服务信息定期发布、及时更新,政务微博发布量镇街每天保持在2条,市政府各部门每天保持在1条;政务微信发布量镇街和市政府各部门每周保持在1

三、科学管理,切实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规范使用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和工作特点,认真做好政务微博、微信的规划工作,精心设计具有部门特色的名称和亮点栏目,提供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与服务,确保有吸引力、有关注度、有持续维护性。要及时发送属于职能范围主动公开或其他非涉密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读性,表达形式活泼多样。要围绕热点问题,主动设置参与性话题,畅通意见表达渠道,及时答复公众提交的问题,正面引导舆论,提高政府公信力。要创新便民服务项目,结合职能职责和公众需求,开发服务平台,努力把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成本单位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要积极做好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以及其他媒体的联动建设和资源共享,使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更宽、服务民众更贴心、回应社会关切更及时。要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的宣传推广,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载体宣传政务微博、微信功能和二维码,便于公众了解、添加。

四、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微博、微信长效运行机制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建设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和认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固定的政务微博、微信运营维护工作人员,按照“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舆情监测通报、信息存档备案等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内容更新、信息报送、热点回应等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优质高效。同时,提倡和鼓励各单位工作人员开通个人微博、微信,对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政务微博、微信进行“关注”。

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建设运行工作纳入全市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和市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督导考核工作,对政务微博、微信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认真、长期不发布信息、群众不满意的政务微博、微信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规范。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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