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20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1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医保部门直接为患者结算医保报销费用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1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医保部门直接为患者结算医保报销费用的建议)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134号提案的答复
孔斌 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医保部门直接为患者结算医保报销费用的建议》收悉,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经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1条,其中涉及我单位 1 条,已采纳落实1 条,落实率 100 %。
一、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关于医保部门直接为患者结算医保报销费用”的建议,我局已积极将当前全市医保结算现状和医院困难等情况向上级医保部门进行反映。
二、存在困难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就诊直接结算,是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开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患者报销需求,通过各级医保业务系统改造,全国在普通门诊、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等各个方面,均已全面实现本地就医和异地就医的直接联网结算,结算方式也由原来的先收款再结算,逐步实现了收款窗口直接交差额、手机结算、床旁结算等多种方式,极大方便了患者报销。同时各级经办部门还在大力推进包括生育、医疗救助等与此相关的项目实现一站式、一单式结算,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您对“关于医保部门直接为患者结算医保报销费用”的建议,目前尚未在医保部门形成共识,在目前市级统筹并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的情况下,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关于医保部门直接为患者结算医保报销费用”的建议,我局继续向上级医保部门进行反馈,在此基础上,我局将通过严格执行医保预付金制度和全面实行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压缩拨付时间,多措并举,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联系电话:0632-5082272 联系人:李兵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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