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681
- 主题分类:枣庄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19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一届枣庄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417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可及性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一届枣庄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1417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可及性的建议)
杜滕飞、薛涵文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可及性》收悉,感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建议五条,其中涉及我单位一条。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针对“ 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杜绝不合理收费和过度医疗现象 ”的建议。
1、坚持创新,构建医保智慧监管体系。将55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新版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系统,在辖区24家民营医院上线运行医保信息化查房系统,在全市9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推进药品追溯码常态化扫码上传工作,打造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医保智能监管平台,构建了从医师诊疗、医保结算、稽核监管全流程的医保管理体系,从源头防范医院不合理收费、过度医疗等诊疗行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2、强化监管,守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紧紧围绕“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目标,全面落实基金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针对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起,行政罚款181.61万元,严厉打击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卫健、医保、市场监管联合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超标准收费问题整改联合检查3次,检查医疗机构9家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2个,有力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3、大力宣导,构建医保共治共建格局。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1.7万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2.8万人次,营造了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分批分次召开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工作会议,进行视频警示教育,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履行基金使用承诺、落实行业主体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医保基金监管链条长,涉及面广,虽然我局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政协部门、政协委员要求还有差距,加之我市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大、分布广、监管任务繁重,现有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给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攻坚克难、创新举措、求真务实,从以下几个方面,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好医保基金安全。
(一)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加强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行为,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监测分析,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推进社会监督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处置流程,严格核查处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全民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三)推进智能监控常态化。结合滕州实际,持续增加医保智慧监管系统功能、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分析能力,在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增强医保决策科学性方面发挥作用,为我市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提供重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