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072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让老人乐享晚年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人大第十九届四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让老人乐享晚年的建议)

李晓艳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收到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2号《关于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让老人乐享晚年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提案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开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就提案中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提高农村老年人长护险普及”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已开展职工长护险工作,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努力为职工群体中的老年人群提供护理保障,切实减轻他们的护理负担,提升其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水平。

关于居民长护险,目前暂未在枣庄全市范围内启动,仅在市中区和薛城区两个区开展试点。滕州市医保局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正在开展居民失能人员摸底调查。待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将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全力推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早日覆盖到全部滕州居民群体。

二、“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标准”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医保政策实行枣庄市级统筹,枣庄市内统一参保范围、缴费与待遇标准。目前我市已通过以下举措夯实补贴保障基础

一是财政补助稳步提升。2025年居民医保为例,财政补助标准在之前670元的标准上继续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政府承担超过了总费用的五分之三,为农村群众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二是老年人群分类补助。为减轻高龄群体负担,我市出台了更为优惠的缴费补助政策,切实缓解高龄老人经济压力,确保其享受医保待遇。对于60岁-69岁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50%;对于70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承担,仅此一项政策,为全市约30万老年人减轻医保缴费负担8000余万元,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待遇,不断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让广大老年人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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