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2070
  • 主题分类:枣庄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刘法银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建议。

接到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提案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您提出的“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在医疗保险金等方面对农村“两委”干部出台更优惠的具体措施”,对于提升离任村干部待遇、稳定基层干 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市医保政策实际,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医保政策实行枣庄市级统筹,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以及报销待遇严格按照枣庄市统一规定执行。其中“两委”干部参保和待遇保障方式如下:

(一)居民医保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我市行政区域


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均可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两委”干部参加居民医保后,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 住院报销、大病保险等普惠性医疗保障待遇。

(二)职工医保

根据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参保。(可按照缴费基数7%缴费,在职期间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也可按照缴费基数的9%缴费,在职期间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参保后,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报销待遇。累计缴费满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退休后无需缴费即可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显著高于居民医保。对于有更高医疗保障需求的“两委”干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享受待遇。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全面强化  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和职工两项医  疗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优化经办服务,更好的维护“两委”干部等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鹏     电话:5502205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1日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