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762
- 主题分类: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 标 题:滕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申报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1、重点救助对象:在本地住院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本人出院时由经治医疗机构直接减免救助资金;在外地住院的,正常出院后,回户籍地卫生院手工报销。
2、其他救助对象:(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审核。镇(街)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入户调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情况告知申请人。(3)审批。随时受理、及时审批。(4)结算。镇街医保部门将报销材料报送市医保局审核并给予结算,财政资金到位后通过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直接将救助金支付给救助对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