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3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 标  题: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醒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及时缴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醒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及时缴费的通知

广大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

目前已是2023年7月份,2023年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已经能够正常缴纳,不正常缴费的,将影响报销待遇。6月份,我局已经通过短信的形式,对尚未缴费的人员进行了提醒,在此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
按照枣庄市政府文件规定,从2023年起,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变更为7%
考虑到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为保持政策平衡过渡,灵活就业人员目前缴纳2023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可享受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1、手机: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税务局
2、现场:税务大厅自助机

滕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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