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48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09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132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医疗机构设立养老床位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132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在医疗机构设立养老床位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的建议)


尊敬的杜建伟、李琳、赵侠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医疗机构设立养老床位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方面的建议》(第161327号)收悉,其中提到“目前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范围窄,大部分托养老人需要自费,严重超出了普通家庭的承载能力。”针对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1. 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2. 基本政策。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枣政办字[2018]25号)精神和枣医保发[2019]13、14、15号文件有关规定,滕州市从2019年4月起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 参保范围。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4. 资金筹集渠道。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资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

  5. 筹资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40元;财政补助及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20元;参保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8元。

  6. 待遇支付。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每床日支付限额为60元、70元和80元;在协议服务机构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每床日限额为40元;接受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

  7. 业务经办。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枣庄市级统筹,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统一招投标并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由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具体承办滕州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派驻工作人员与滕州医保中心合署办公,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滕州医保局对其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政策落实。

  8. 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累计有18.79万人参加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累计基金收入3636万元。累计受理长护申请799人,评估通过722人,通过率90%;累计基金支出352.66万元。

  9. 工作做法

  10.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我市自2019年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来,通过印制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宣传手册、明白纸、宣传标牌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合作保险公司和协议服务机构通过赞助广场文艺演出、老年健走队等形式广泛宣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申办流程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知道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2019年受理申请28人,2020年受理申请130人,2021年受理641人。申请人数逐年增多,让更多失能人员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11. 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参保人员申办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滕州市共有9家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其中龙河湾中医院、鲁化医院、善国医院、颐和医院和金色老年乐园正常受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参保人员可在医保大厅服务窗口或自己选定的任何一家服务机构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凭身份证明和能证明失能情况的住院或门诊病历即可申请。机构初审通过的由评估专家上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次月享受待遇。

  12. 提升服务水平,让长护患者享受专业服务。鲁化医院对长护居家护理患者开展“医护到家、享受专业服务”。遵循足不出户、医护到家,临床护理、照护指导,精神关爱、健康教育等服务体系,受到患者一致好评。善国医院将医护人员、长护患者建立微信服务管理群,使居家护理服务系统化,方便政策宣传、日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长护患者出入院情况和生活状态,为长护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13. 存在的问题

    (一)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窄。目前我市只建立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未建立,相对比覆盖面比较窄。

    (二) 参保人普遍反映待遇较低,希望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减轻患者负担。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已明确,下步由省医保局统一出台建立山东省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市贯彻执行。我们将按照省、市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到每个滕州市民。

    (二)增加长护床日限额标准,减轻患者负担。由于政策出台时长护待遇偏低,通过近三年基金收支情况对比,基金结余大,患者负担重。下步我们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反映,依据长护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长护床日限额标准,切实减轻长护患者经济负担。

    感谢您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医疗保障政策,不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服务好全市人民。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