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44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12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1198号提案的答复(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情况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1198号提案的答复(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情况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尊敬的樊静、吴林霖、袁倩倩委员:
您们提出的《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情况存在的困难及对策建议》(第1611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基本政策。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枣政办字[2018]25号)精神和枣医保发[2019]13、14、15号文件有关规定,滕州市从2019年4月起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参保范围。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2.资金筹集渠道。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资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解决。
3.筹资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40元;财政补助及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20元;参保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8元。
4.待遇支付。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接受医疗专护的,每床日支付限额为60元、70元和80元;在协议服务机构接受机构护理服务的,每床日限额为40元;接受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床日支付限额为30元。
业务经办。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枣庄市级统筹,由枣庄市医疗保障局统一招投标并签订合作服务协议,由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具体承办滕州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派驻工作人员与滕州医保中心合署办公,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滕州医保局对其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政策落实。
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底,累计有18.79万人参加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累计基金收入3636万元。累计受理长护申请799人,评估通过722人,通过率90%;累计基金支出352.66万元。
工作做法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我市自2019年启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以来,通过印制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宣传手册、明白纸、宣传标牌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合作保险公司和协议服务机构通过赞助广场文艺演出、老年健走队等形式广泛宣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申办流程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知道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2019年受理申请28人,2020年受理申请130人,2021年受理641人。申请人数逐年增多,让更多失能人员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减轻经济负担。
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参保人员申办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滕州市共有9家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其中龙河湾中医院、鲁化医院、善国医院、颐和医院和金色老年乐园正常受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参保人员可在医保大厅服务窗口或自己选定的任何一家服务机构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凭身份证明和能证明失能情况的住院或门诊病历即可申请。机构初审通过的由评估专家上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次月享受待遇。
提升服务水平,让长护患者享受专业服务。鲁化医院对长护居家护理患者开展“医护到家、享受专业服务”。遵循足不出户、医护到家,临床护理、照护指导,精神关爱、健康教育等服务体系,受到患者一致好评。善国医院将医护人员、长护患者建立微信服务管理群,使居家护理服务系统化,方便政策宣传、日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长护患者出入院情况和生活状态,为长护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窄。目前我市只建立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
度,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未建立,相对比覆盖面比较窄。
(二)评估合格人员选择居家护理占比94%,选择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服务的相对较少。
(三)参保人普遍反映待遇较低,希望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减轻患者负担。
(四)协议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少,缺口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目前,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已明确,下步由省医保局统一出台建立山东省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市贯彻执行。我们将按照省、市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到每个滕州市民。
(二)积极引导长护患者选择医疗专户和机构护理服务。参保人选择居家护理而不是协议服务机构,大体是因为患者对脱离家庭的恐惧、对机构的不信任和经济困难等。积极督促协议服务机构开展亲情服务,与长护患者建立良好的照护关系,按个体差异定制不同的服务标准,让患者逐渐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去。选择机构护理能得到更专业的照护,提升患者生存质量,切实减轻患者家属的人工成本。
(三)增加长护待遇标准,减轻患者负担。由于政策出台时长护待遇偏低,通过近三年基金收支情况对比,基金结余大,患者负担重。下步我们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反映,依据长护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长护待遇标准,切实减轻长护患者经济负担。
(四)督促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加强培训高素质照护专业人员,提升照护人员服务能力,合理收取照护费用,吸引更多长护患者享受机构专业护理照护,切实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们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医疗保障政策,不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服务好全市人民。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