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141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标 题:2022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11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高值药品使用监管制度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2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六届滕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611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高值药品使用监管制度的建议)
尊敬的刘恒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高值药品使用监管制度的建议》(第1611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高值谈判药品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和“用药难”问题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将部分价格昂贵、疗效确切、患者必需、难以替代、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通过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不仅有效解决了包括恶性肿瘤治疗在内的一些大病、重病患者的治疗难题,更是大大降低了这些药品的价格。
同时,高值药品价格昂贵和限定支付范围的特殊性,需要规范的经办管理服务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同时造成部分稀缺药品在医院难以买到。
2021年4月,枣庄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枣庄市高值药品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枣医保发〔2021〕20号),通知中统一了高值药品的管理和支付政策,规范了高值药品的经办管理服务流程。
为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确保患者不因药品目录归类影响用药连续性和购药便捷性,滕州市进一步扩大了高值药品定点药店的范围,滕州市内高值药品定点药店增加到4家,并将高值药品品类最多的枣庄市国药药房纳入定点范围实行高值药品门诊慢性病直接联网结算,有力保证了参保患者高值药品“用得上”;为方便参保患者办理高值药品备案手续,不断简化流程和增加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的数量。对住院患者使用高值药品采取同一药品规定时间内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减少参保患者来回往返的时间。在疫情期间通过帮办、代办、容缺等方式保障患者的正常用药结算。5月7日公布的2022高值药品责任医师名单中包括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工人医院100余名医师。
下一步,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国家、省、市药品目录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高值药品范围,进一步优化备案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减少办理时间。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