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3
-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15日
- 标 题:滕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关于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关于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
1、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由民政部门认定;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由各级扶贫办认定;
3、支出型贫困家庭患者,由各镇街认定;
枣医保函[2022]5号-关于《关于转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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