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39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5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5月26日
- 标 题:2021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10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1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10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建议)
尊敬的李培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建议》(第155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医改过程中的作法
(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二是全面推行协议化管理,对所有定点医院、药店实行协议化管理,将管理内容细化到协议,对违规事项明确罚则,建立健全医保控费指标体系,将公立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三是优化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形成了“总额控制为主,兼顾人头付费、床日付费、单病种付费、协议指标付费”的复合式医保付费方式,建立了“结余留用、超支分摊”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了基金合理支出。四是按照枣庄市要求,实施了180个病种的医保单病种结算,试点30个日间手术病种。
(二)充分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作用。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支持力度,适当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支付比例,目前,我市居民医保一、二、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70%—75%、55%—60%,差异化支付政策发挥了引导病人合理就医的作用。
(三)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稽查队伍。市镇两级成立专门稽核队伍,按照政策法规及协议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进行稽核。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自2018年11月起,开展多次专项行动。2020年,我局成立了医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出台了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集体审议规则等工作制度,着力构建了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了医保服务行为,强化了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建立健全医保信用体系和医保医师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实行信用评价分级管理,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红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依法依规落实惩戒措施,让欺诈骗保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大力落实医保监管“一条线”,在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主要入口、收费结算窗口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探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移动终端,实现诊疗数据和服务影像的实时对比、在线监控、动态管理。科学制定整体管理方案,定位重点管理人群、医院和医生,精准分析评估,通过线上研判、线下稽核,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配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好医改工作中的医保配套政策,进一步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持续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部门协作,坚持“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配合卫健部门积极推进分级诊疗。推行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发挥医保激励、约束作用。
(二)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完善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床日付费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推进DRG付费改革试点,及时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形成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合力。下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开展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能监控三个“全覆盖”,有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初步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监管新格局。建立《滕州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积极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财政等联席会议部门协调沟通,按照整治医疗乱象行动要求,将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欺诈骗保,涉及医保的医闹行为作为检查重点打击对象。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我市医疗保险资源,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