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02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8月1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8月11日
  • 标  题:滕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暂停使用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暂停使用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在本市内及市外省内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购药结算。

二、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到外地住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服务。

三、暂停我市社保卡PIN密码修改、重置等服务。暂停我市医保自助终端等业务系统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服务。

四、国家医保平台、微信、支付宝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邮储和枣庄银行等手机APP渠道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扫码就医购药等服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

咨询电话:3068556 3090768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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