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093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7月03日
- 标 题:2020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7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实现资源配置一体化的建议)(2020年度)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年度滕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第15417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实现资源配置一体化的建议)(2020年度)
尊敬的张洪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实现资源配置一体化的建议》(第154175号)收悉,现就关于医养机构设计不够完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医养机构定点情况
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模式在制度上的创新,既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目标的必然选择,更是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积极应对新时代人口老龄化紧迫局面的必然选择。目前滕州龙河湾中医医院、颐和康复护理院等7家医疗机构由枣庄确定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单位,同时龙河湾中医医院于2019年12月31日被确定为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二、关于长期护理险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问题为重点,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我市于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关于印发<枣庄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9月1日起统一执行枣庄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截至目前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已达20余万人,拨付基金226人次,80余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枣庄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要求,统筹医药服务资源配置、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医疗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参保人员分布等因素,逐步扩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范围,形成总量可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便利就医的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我市医疗保险资源,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