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019
- 主题分类: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 标 题:滕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部门内部抽查计划
(一)抽查对象及时间
抽查对象: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一般工贸企业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
抽查时间:2025年全年。
(二)抽查内容
参照《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抽查方式方法
1.抽查方式:依托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用随机摇号程序,从执法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按照工作任务分工,从执法人员库中抽取执法人员。抽查检查可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同步进行。
2.抽查频次:从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一般工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抽取不少于10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发起和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不少于7次。
三、工作要求
参与人员要规范使用平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执法检查。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在抽查检查任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抽查结果运用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及时了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掌握相关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实现精准监管,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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