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4-0038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标 题:滕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滕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滕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依法治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处置突发事件,扎实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加大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局党委(扩大)会议等多种形式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年初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为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升。一是压缩审批时限。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在压缩75%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对标先进,继续缩短承诺时限,使审批进一步简化和提速。二是提前对接服务。对证照快到期的提前3个月通知提醒,告知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及法定要件,提前将申请材料发送到我局进行审查受理。三是公开公示准确高效。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审批流程、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局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进行查阅。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将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于七个工作日内在有关公示平台进行公示。2023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53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84件(含“市县同权”52件),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1件(“市县同权”事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168件(含市县同权1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80件,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事项20件(含“市县同权”8件);受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事项10件。所有事项均于法定时限内办结,没有未受理、未办结事项。
(三)强化权力监督,落实依法审查。一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室字〔2015〕19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采用聘任法律顾问的模式,常年聘请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的钟杰、于绍强律师等2位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出庭应诉、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研讨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备案等程序,特别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避免出现不合法问题,并落实发布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提高依法决策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滕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召开局案审委会议,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确保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能够依法、客观、公正办理。四是规范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在局网站上开设了“双公示”专栏,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等事项。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在滕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系统的运用。
(四)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由局政策法规室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2023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卷160份,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 160份,其中属于重大执法决定6件。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滕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检查企业分类、内容、范围、频次等进行细化,安排行政执法工作任务。2023年以来,我局共计开展执法检查、各类专项检查企业483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83人次,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282条,已整改2282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996条,已整改996条;下达执法文书950份,进行行政处罚160宗,实施行政罚款251.4万元。继续开展绩效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项进网办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一是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普及洪涝、台风、风雹、地震等各类灾害以及安全生产、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我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基层单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等活动进行宣传。三是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我局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局政务网站开展应急工作动态、公共安全科普等多角度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四是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新修订《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等学习讲座,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大力帮助、指导下,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通过不断培训,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市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类型复杂、点多面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部分执法人员的能力及素质和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新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行业监管仍然存在死角盲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不严格不细致,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知识匮乏,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现象仍存在。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单一。宣传效果不明显,生产经营单位尊法、信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不强。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狭窄、没有针对性、缺乏系统性的缺陷。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学习,带头学深悟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时刻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素养。
(二)全面部署,强化制度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重要工作,提前谋划部署,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责任落实,规范有序推进。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执法等相关工作,落实集体学法,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活动内容。牵头制定出台《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各类法治政府建设文件,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有力地推动了法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三)自觉守纪,起好示范作用。自觉遵纪守法,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规定,坚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时刻以规则法律、德行准绳为标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做决策、开展工作时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部门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模范带头作用,通过领导带学、专家辅导、集体学习、个人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通知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将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二)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聚焦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重点领域,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集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强化与宣传部门和媒体协调联动,构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社会宣传网络,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加强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强化震慑警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政务新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应急管理工作影响力。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