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1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1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11日
  • 标  题: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市应急管理局拟按照《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应急发〔202243)组建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纪律严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熟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能够指导协助并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18年前取得资格证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实践经验丰富,且有直接从事应急管理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申请危险化学品组专家除具备以上条件外,需在化工生产一线从事安全管理、工艺、技术、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或化工设计岗位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或从事化工类项目安全评价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且推荐单位与被推荐人之间具有劳动关系。

4.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解决和处理事故隐患的能力,具有深入现场开展实地调查、进行检查审查、参与应急救援等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6.达不到以上条件和要求,但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突出专业特长或较高权威性的特殊人才或已成为应急部或省应急厅或枣庄市应急局专家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专家组专业范围及组别

专家队伍分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和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工贸、电力、消防、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医疗救护、信息保障、油气管道、劳动保护、教育培训二十个类别(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提供《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3)及《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扫描件。离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推荐报名;工作单位人员可自行推荐报名。每名申报专家仅能申报一项专业范围。

2.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申报条件3中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著作或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1张。

3.申请危险化学品组专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提供在化工生产一线从事安全管理、工艺、技术、设备、电气、仪表等岗位或化工设计岗位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证明,或从事化工类项目安全评价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证明;且提供推荐单位与被推荐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均要由推荐单位盖章。

请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推荐的专家资料审查,并按照要求(附件1)汇总后,于11317:00前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室邮箱。

联 系 人:满闽闽  5960096

电子邮箱:kjhxxhs@163.com

附件:1.提供资料相关要求

      2.专家组别与专业说明

      3.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4.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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