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7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26日
  • 标  题:滕州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醒(4)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醒(4)

滕州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醒(4)


各专业安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部门,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全省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包市督导方案》要求,省督导组拟定于本周对我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包市督导检查,暨看资料,也深入现场检查,请相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入汛以来,我市降雨过程多,时间长、范围广、降雨叠加,河道、坑塘、农田积水多,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和建筑物地基沉降、边坡护坡失稳垮塌等问题;加之入伏后,高温高湿天气易导致户外工作人员精力不集中,施工作业中出现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热射病、有限空间中毒等情形概率增大;近期各地未成年人溺水事件也是多发,造成极坏影响。现就相关工作提醒如下:

1.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7月25日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整治任务目标落实,市住建局要发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牵头作用,督促推动各相关部门、各镇街主动作为,积极落实燃气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安排,加快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特别是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7月底前必须完成全覆盖排查检查、全员教育培训、全部安装泄漏报警器等工作,逐户建立排查检查登记台账,做到底数清、工作实。特别是要做好迎接省级督导准备,针对省重点督导的学校(含幼儿园)等教育场所;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经营性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小吃店和大排档等场所;卫生院、医院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燃气灶具等批发、零售场所;居民家庭用户;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站点)等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部门、各镇街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明确迎检责任,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和现场安全条件,确保不出纰漏问题。

2.开展重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重要措施落实起效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滕安办发〔2022〕43号)要求,市安委办细分制定了《安全生产重要措施自查检查清单》136具体任务,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阶段工作部署,扎实推动企业、镇街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同步开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自查督查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起效

3.抓好大检查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阶段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阶段工作(7月-8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执法和专项督查方案和检查单位名单于7月21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截至目前还有部分镇街、部门没有报送,请及时报送。

市安委办地址:政务中心A0122房间,联系人:王光合 马志忠,电话:0632-5588098,邮箱:tzab0632@163.com。


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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