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1-0019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19日
  • 标  题: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滕州市“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滕州市“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滕州市“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滕州市“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动我市“电眼工程”工作,从源头预防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及时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应急厅、枣庄市应急局《关于加快推动“电眼工程部署应用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应急厅、枣庄市应急局关于推动“电眼工程”的部署,认清形势,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电眼工程”的电力大数据分析成果,以聚焦“监测、预警、治理”三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为切入点,着力解决传统监管方式中存在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效率低、安全态势研判不精准、风险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滕州市成立“电眼工程”专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基础室、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科技和信息化室、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等为成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配合市专班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电眼工程”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分工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测、告警、核查、执法、销警的无缝衔接。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应急局科技和信息化室:牵头推进“电眼工程”,主要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做好“电眼工程”的本地化部署,协调各单位统筹推进“电眼工程”应用;按照上级关于“电眼工程”融入应急管理信息平台部署,配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系统融合工作;及时向上级应急和供电部门反馈应用情况,协调解决系统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室、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负责“电眼工程”系统在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用推广;对纳入“电眼工程”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审核把关;深化“电眼工程”应用与业务融合,明确专人负责每天登录“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http://www.sdaj.gov.cn/infobase/logincenter),查看“电眼工程”数据,利用系统中的实时监测预警、告警信息推送等线上功能的基础上,加强线下现场核查、执法反馈及“电眼工程”中“核查信息”填报,及时进行“销警”处置;对“电眼工程”推送的疑似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告警”信息,经核查属实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上级关于“电眼工程”融入应急管理信息平台部署,完成系统融合工作。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和协调上级供电部门,推动电眼工程的应用推广。

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配合滕州市应急局、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做好“电眼工程”推广应用及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核实工作。

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负责对市应急局综合协调室推送的相关“告警信息”进行实地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市应急局综合协调室。

三、运行机制

(一)网上巡视。市应急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每天从“电眼工程”查看“告警和待处理”信息,及时分析“用电曲线”数据,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初步分析判定异常用电原因。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范围的“告警信息”。

(二)现场核实。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室、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及收到市应急局推送“告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组织人员,如有必要可联合其他单位,对“电眼工程”中“告警”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对因调试设备、复工前准备、节约成本夜间生产占比高等情况引起用电异常的,要及时制定监管方案,有针对性差异化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对于确属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做好证据采集和保存。核实后,由市应急局相关业务科室补充完善“电眼工程”中的“核查信息”(市应急局综合协调室负责调度、补充完善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情况)。

(三)立案查处。市应急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对受理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按规定程序予以立案、登记、处置。

(四)持续优化。市应急局科技和信息化室要根据本级系统应用情况,及时向枣庄市应急局、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反馈预警结果运用情况、相关技术问题等,持续调整企业用电预警阈值,增强系统预警的科学性、精准性。

(五)宣传教育。利用滕州市应急局官方网站、“滕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及电力部门宣传媒体,宣传“电眼工程”的应用成果,剖析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合法生产经营。

四、相关要求

(一)滕州市“电眼工程”专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电眼工程”推进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推动,并根据“电眼工程”的推进应用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本机制。

(二)各单位要把“电眼工程”推进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和人员,不断完善监测、告警、核查、执法、销警的无缝隙衔接、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各单位要把“电眼工程”系统的应用成果作为制定或调整年度执法计划的依据,科学确定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管,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和谐稳定发展。

附件:滕州市“电眼工程”专班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滕州“电眼工程”专班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推进“电眼工程”推广应用,按照省应急厅、枣庄市应急局部署要求,经研究,成立“电眼工程”专班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慎平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克平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秀敏市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守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安全生产

监察大队大队长

贾福永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员:闫绍民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室主任

宫庆堂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室主任

满闽闽  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室主任

祁珊珊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李政举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主任

党启银  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高文祥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营销科科长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电眼工程”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应急局科技和信息化牵头,市应急局其他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按照职责分工推进“电眼工程”的推广应用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关于印发《滕州市“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滕州市“电眼工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