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932
- 主题分类: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滕州市应急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 标 题:滕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填报单位(证明索要单位):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
设定依据 |
开具单位 |
办事指南 |
备注 |
1 |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3700000125004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修改)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5月修改)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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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意见作为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的,可免于提交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
发改、经信、规划部门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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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
市场监管部门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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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
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700000125005 |
1.《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14年8月修改)第三十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修改)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5月修改)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发改、经信部门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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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
住建部门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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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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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修改)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
中介机构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应急部公告 2018年第12号规定,申请人不再提交;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可自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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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4月修改)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
根据应急部公告 2018年第12号规定,申请人不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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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3700001025004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修改)二十五条第二款:“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二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二十三条:“……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供货单位、生产单位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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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估或安全评价报告 |
中介机构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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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个人身份证明 |
信息公开37000020250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2019年4月修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
公安部门或及其他证件发证部门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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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身份证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给付3700000525001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居民住 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2.《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三十三条:“灾后救助对象的确定,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
公安部门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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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材料 |
村(居)委会 |
现场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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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对经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审核意见 |
乡、镇(街道办) |
现场核验 |
填表说明:表格由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单位填报,需要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的,要与开具单位充分协商,并制定办理该证明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办理所需材料等;不需要当事人开具证明的,明确标注办理方式,比如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查、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其他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