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374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应急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9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9月06日
- 标 题: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关于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中核销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2018年7月16日18时15分许,滕州鸿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保管员孙茂广在滕州北线复线集中供热工程Ⅱ标段,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勘查现场和分析论证,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拟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中进行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8年7月16日,在滕州北线复线集中供热工程Ⅱ标段作业的滕州鸿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人18时下班。18时15分许,物资保管员孙茂广清理施工工具,走到管沟处时,发现有铁锹和镐遗落在管沟内,用手扒开管沟北侧防护网,准备进入时,因身体不适晕倒,滑入管沟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核销依据
根据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居民死亡证明书》,认定死亡原因系孙茂广因突发疾病后滑入管沟内,造成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调查组通过询问有关目击证人及孙茂广直系亲属,了解到孙茂广身体一直不太好,心脏不是很好。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关于滕州鸿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事故调查的批复》(滕政字〔2018〕78号)),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拟对该起事故进行核销。
三、公示时间
2018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共7天。
四、反映情况的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宫庆堂
联系电话:0632-5573886
在公示期限内,各有关单位、人员对公示的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向我局书面反映。
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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