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清单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安全工作;
(二)、承担火灾救援工作;
(三)、负责火灾事故调查。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一)、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
(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住建部门);
(三)、火灾事故调查和报告(公安部门)。
三、事中事后监管
(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管理制度。
四、公共服务事项
(一)、火灾扑救;
(二)、应急救援;
(三)、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四)、消防安全培训;
(五)、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滕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职责权限
一、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有关单位和公民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参与编制城市消防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方案监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善和维护;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监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销毁;
(五)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
(六)监督消防产品的质量;
(七)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训练;
(八)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处理火灾事故和消防违法行为;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容概述: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有关单位和公民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参与编制城市消防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方案监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善和维护;(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二、办公地址:滕州市科圣路
三、联系电话:0632-5675119
四、邮编:277500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