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059
- 主题分类:滕州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30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金保障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回复(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金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不断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力打造“善城善医·医在滕州”服务品牌,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全面提升基本医疗机构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健康滕州建设“十大行动”要求,及时拨付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档案工资,力争达到枣庄市卫健委规定标准要求。二是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94元,2024年共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46亿元。三是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拨付3975万元,专项用于镇街卫生院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有效缓解了基层卫生职工后顾之忧。2024年,共拨付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656万元,支持镇街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
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资金保障的建议,我市将着力采取以下措施,全力为基层医疗机构良性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优化预算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在编制2025年预算过程中,财政部门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14600万元、镇街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经费4316万元、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及村卫生室运行经费2075万元,以上三项合计2099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7万元,增长1.76%,将有效缓解基层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不足的问题。初步拟定基层医疗机构“一类保障”专项经费保障方案,待提报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健全拨付机制,确保及时足额。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绿色通道”和拨付台账销号制度,实行专项资金“按月预拨、按季清算、年终结算”的拨付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按人头补助经费、基本药物补助等固定经费,优先保障、直达基层,杜绝截留、挪用或延迟拨付现象。财政部门将与卫健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资金流向监控,确保每一分钱都精准、高效地用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三是强化绩效导向,提升使用效益。将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阶段即明确绩效目标,在执行过程中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在项目完成后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引导资金投向效益高、群众获得感强的领域,确保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基层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