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052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8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8月30日
- 标 题:2025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203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加快推进滕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4203号提案的回复(关于加快推进滕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滕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第16420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托育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政策支持:滕州市按照省、市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分别于2021年8月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21]19号)、2023年5月印发了《滕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滕发〔2023〕9号),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专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资源扩容:稳步推进每千人口托位数指标。鼓励各类幼儿园举办托班,支持各托育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不断增加托位数供给。
服务规范:健全机构备案、信息公示制度。2024年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市教体局,鼓励支持公办机构办托育,并及时进行备案管理,累计完成机构备案86家。健全了备案工作制度,对新申请备案的机构,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核。
试点创新:积极申报各级示范性托育机构。严格按照省市托育机构建设标准、人员要求规范托育机构,现全市共有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家,枣庄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3家,滕州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4家,以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为行业标准,鼓励其他机构积极按条件建设。
二、对提案建议的采纳与落实措施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高度认同并已着手推进相关工作:
(一)推进滕州市托育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于2024年7月向我局申请开展托育服务,并于同年9月完成托育服务机构备案,近期向我局提交了设立滕州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滕州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的申请,我局根据国家有关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有关批复。
滕州市韵儿托育作为我市唯一一家荣膺省级示范性称号的托育服务机构,在机构设置上,科学规划布局,配备了符合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安全环保且富有教育意义的专业活动场地及设施;在人员管理上,构建了严谨规范的准入、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全体保教人员均具备专业资质、持有健康证明,并持续接受高水平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在照护理念上,注重婴幼儿情感回应、生活习惯养成及早期潜能激发,形成了以专业、爱心与责任为核心的服务体系。这些领域的高度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实践,不仅为其赢得了省级示范荣誉,更为我市托育行业树立了标杆,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滕州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的建设将是下一步托育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妇幼保健院将充分发挥其在婴幼儿健康管理、早期发展指导和医疗资源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同时引入并融合韵儿托育的经营模式,包括其在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方面的成熟机制、精细化的人员管理体系以及以婴幼儿为本的科学照护理念,双方的合作旨在整合医疗保健的专业支撑与社会化托育的优质服务模式,共同打造一个集医、育、康、护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韵儿托育的深度合作模式不仅能够提升新建中心的服务品质与运营效率,更有望为我市构建多元化、高水平托育服务体系提供创新典范和有力支撑。
(二)积极推进托育政策的落实
一是推进落实托育补贴,根据《关于明确全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枣发改价格〔2025〕19号)和《枣庄市托育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卫办字〔2024〕21号),探索实施对符合条件招收3岁以下2孩、3孩的托育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每月300、500元补助。二是加强托育服务机构的监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改革等18个部门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各有职责,下一步将加强各部门履职,以及加强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带动全市托育服务水平的提升
拟建中的滕州市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未来将定位于辖区托育服务体系的“核心枢纽”与“专业支撑平台”。其核心职能之一,便是全面承担起对辖区内各类托育服务机构的统筹指导、规范管理与赋能提升工作。具体而言,中心将系统推进辖区托育机构的备案指导、质量评估与行业监督,牵头制定并推广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与服务标准,为辖区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指导与疑难问题解决方案;同时,积极整合、配置并输送优质培训资源、管理经验与照护方案,组织实施针对从业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与专业考核;此外,中心还将建立健全辖区托育服务信息数据库,组建托育服务协会,搭建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平台,促进机构间协同发展。通过构建系统性的支持网络,提升辖区托育机构的整体专业化水平和运营规范性,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质量与安全,从而高效赋能我市托育服务生态的良性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力争到2025年底,逐步扩大托位数,满足全市婴幼儿托育需求。
深化多元服务模式:支持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参与托育服务,探索“家庭互助式托育”“智慧托育平台”等创新形式。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托育案例,提高社会对托育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氛围。
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托育服务法规体系,推动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将持续关注托育服务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托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