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252
- 主题分类: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25日
- 标 题:加强春节期间执法检查 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 效力状态:有效
加强春节期间执法检查 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为保障节日期间公共卫生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近日,滕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我市大型商场、宾馆、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影剧院、书店、图书馆、歌舞厅和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持有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办理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情况、公共用品及空气质量卫生检测报告情况;住宿场所、美容理发、沐浴场所的消毒间设置、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情况;大型商场、车站、影剧院、书店、图书馆、歌舞厅的通风、消毒设备运行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以及卫生管理档案情况;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2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指导意见书和调查通知书32份,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了各重点场所经营秩序,提高了各重点场所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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