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159
  • 主题分类:滕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标  题:2024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163140号提案的回复(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4年度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滕州市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163140号提案的回复(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的建议)

感谢委员对托幼、托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的一个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推动,进而建设更加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确保每一名婴幼儿都能得到安全、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我们肩负的共同责任。在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于委员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研讨,逐项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我市托育服务工作坚持普惠优先,逐步增强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截至2023年共有托育服务机构155家,总托位5808个,千人口托位数3.74个,其中备案托育机构26家。全市托育现状是以家庭照护为主、托育为辅。针对家庭照护,市卫生健康局在婴幼儿照护的指导、知识宣传等方面正逐步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婴幼儿照护指导工作,目前形成了儿童全科体检、生长发育、营养、心理行为评估指导、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儿童早期发展促进、五官保健、高危儿早期干预与康复训练等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针对托育服务机构,市卫健局印发《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规范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并按照需求对托育机构开展卫生评价。

托育是一项综合性的、多部门协作的服务事项,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委员们的建议也契合省市对托育服务工作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委员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积极推动全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滕政办发〔2021〕19号),滕州市已成立分管市长为组长的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托育工作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年内已与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体局召开两次托育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探讨托育机构的备案以及监管等问题。

二、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市卫生健康局4月份联合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体局召开座谈会,确定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增加“托育服务”字样办理流程,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并完成备案工作,截至5月14日,已备案公办幼儿园5家,民办幼儿园14家,还有部分幼儿园正在备案审核中。

三、探索实施托育补贴政策根据《滕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探索实施对托育机构发放入托婴幼儿二孩、三孩的托育补助,对普惠托育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托育机构健康发展,满足全市婴幼儿照护需求。

四、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是托育服务水平的关键,为此,将委托市专业医疗机构强化落实托育行业人员培训,通过培训,从业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掌握更科学、更安全、更细致的照护技巧,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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